杭州一银行多给储户1600元,储户以:离柜概不负责为由拒绝退还,你怎么看?
“离柜概不负责”,明显是银行的霸王条款,一直作为银行的免责借口,如今有一个储户聪明的回怼了他们,真是让人喜闻乐见。
如果银行少给了秦小姐1600元,时候秦小姐再来柜台找银行补齐这1600元,估计银行就会以“离柜概不负责”为由进行免责,而事实上银行一直以来就是这样欺压着储户的,两边的关系根本就 不对等,如今事情正好反过来,是银行多给了秦小姐1600块,秦小姐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,用“离柜概不负责”也为自己免责,这下银行却不乐意了。
经常是这样的,比如你在自动取款机里取钱,发现钱少了联系银行,他们的动作是不会那么快的,但是如果是你在自动取款机上取钱,那钱多出来了,他们就会很快出现,银行向来只在乎自己的利益。
不过这事既然闹上了法庭,那么最后就只能以证据先分晓。
银行系统现在设施这么完备、有监控,有点钞机,还是储户的信息,这证据应该是不成问题的。而秦小姐一次就取了几万块,相信也不是非抓着1600元不放,估计为了出一口气吧,总之无论如何,搓搓银行锐气也好。
而这个事情之所以引起这么广泛的关注,主要是因为银行的霸王条款问题。
“离柜概不负责”,其实并不具有法律效力。类似的标语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见到,经常在商家的店门口张贴着。商家以此作为自己的免责条款、店规,其实是很霸道的,如果我们在消费的过程中遇到了不公平事件却屈从于此类的标语,实际上我们是放任自己的权益于不顾,也是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,因为这些标语只是店家吓唬人用的,顶多起到了警示的作用。
因此广大顾客应该注意到这类标语的性质,就是他们并不具备法律效力,我们不必遵守,当遇到需要维权之时,我们千万不要屈服于淫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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